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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地发布严管通告!
时间:2021-08-17 10:02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日前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
《关于强化景洪市严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
的通告》
通告自2021年8月16日00:00时起施行
全文如下
↓↓↓
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42号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强化景洪市严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区域划定。根据省、州指挥部关于加强边境县市管控、全面实施边境村(社区、生产队)网格化管控的要求,划定景洪市勐龙镇、景哈乡、东风农场、橄榄坝农场景哈一侧为景洪市疫情防控严管区域。其中勐龙片区以东风农场一分场公安查缉点以下为界,景哈片区以橄榄坝大桥景哈执勤点以内为界。严管区域仅保留东风农场一分场查缉点出入口、景哈大桥执勤点出入口,其余往景洪方向通道、出入口一律封闭。对避关绕卡、逃避检查进出严管区域人员,一律按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38号通告处置。
二、进出严管区域人员。严管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得进出。确需进出的,一律提前通过“景洪市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线上申报“景洪市边境地区电子通行证”(操作流程附后),如实详细填报目的地、进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经审批同意后,持有已审批通过的电子通行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各疫情防控查验卡点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绿码,方可通行。对欲进出严管区域无证明者一律劝返。对不配合查验、不听劝阻的,依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实行持证购票。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往返严管区域的人员,在客运站点购票须持有审批通过的“景洪市边境地区电子通行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绿码,方可购票。网约车、出租车一律不得前往严管区域。
四、严格夜间封控。凌晨00:00至06:00严管区域原则上禁止车辆通行,生鲜物资运输、消防急救等特种车辆或其他特殊紧急情况需通行的车辆应持相关证明,到现场执勤卡点进行申报通行。
五、核酸检测事项。有出行需求的群众可自行前往景洪市各核酸检测点(详见附表)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检测费用执行相关收费标准,检测费用自理。
六、本通告自2021年8月16日00:00时起施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近日
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
《关于田蓬镇和木央镇疫情防控工作提级管理的通告》
通告如下:
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全面加强边境镇疫情管控措施,对木央镇、田蓬镇实行提级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木央、田蓬镇辖区为严管区域,严格管控区域内人员流动,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确需离开的,须向网格长提出申请后报村委会审批,由村委会详细登记目的地、进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镇政府备案后,出具《富宁县边境镇疫情防控工作提级管理期间出行审批表》,凭审批表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开。
二、从严控制外来人员进入严管区域。严管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人员,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木央镇、田蓬镇辖区。
本通告自8月12日起执行,解除时间由县疫情指挥部根据疫情情况而定。对不执行本通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干扰、阻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来源:景洪发布、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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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田蓬镇和木央镇疫情防控工作提级管理的通告
富应疫指通〔2021〕13号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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