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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关于调整呈贡区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1-08-16 15:57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关于调整呈贡区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级联系会议办公室的要求,我办参照《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结合《呈贡区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呈贡区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以下简称“区级清单(第二版)”)和《呈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以下简称“市级联合清单(第二版)”)。现就此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相关说明
(一)按照市局要求承接抽查事项。我办严格按照市级要求,不得以“无审批权”、“无检查对象”和“检查实施主体不适格”等理由拒绝承接抽查事项。故我办对市级清单(第二版)”抽查事项备注里注明“市、县两级监管”、“县级监管”的,我区全部进行承接。
(二)检查权限在市级以上的抽查事项调整出“区级清单(第二版)”。我办在制定“区级清单(第二版)”过程中,已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并经审核,将检查权限在市级以上的抽查事项调整出“区级清单(第二版)”。
(三)统筹考虑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实施层级。为了统筹安排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实施层级,厘清监管权限,“区级清单(第二版)”在每个随机抽查事项对应备注栏里进行了说明:1.法律法规明确“县以上政府部门进行监管”或“各级政府进行监管”的,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都要进行监管,备注栏注明“市、县两级监管”;2.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实际,由县级政府部门进行监管的,备注栏注明“县级监管”。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的基础,也是每年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目标的依据,同时还是年度绩效考评的标准。请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清单调整工作落实到位。
(二)积极对接。对于承接随机抽查事项有疑问的县级部门,请对接条线上的市级部门,积极寻求业务指导。
(三)及时公示。请各成员单位及时将“区级清单(第二版)”涉及本部门事项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附件:1.正文.关于调整上报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2.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3.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4.呈贡区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5.呈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呈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毛启勇 15087727899、6747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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