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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输电管理所110KV车马线#69-#72、#83-#94、#96-#98、#100-#102、#1
时间:2021-08-16 10:05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输电管理所110KV车马线#69-#72、#83-#94、#96-#98、#100-#102、#106-#107段老旧水泥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输电管理所110KV车马线#69-#72、#83-#94、#96-#98、#100-#102、#106-#107段老旧水泥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输电管理所110KV车马线#69-#72、#83-#94、#96-#98、#100-#102、#106-#107段老旧水泥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塔基。
四、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金方街道办事处。
五、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31′36″-102°34′58″,北纬24°49′24″-24°53′34″(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面积0.0340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无蓄积,主要树种为麻栎、云南松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普河村民委员会小普河村民小组;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妥睦村民委员会妥睦村民小组及册峨村民委员会三家村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其中:吴利丛个人享有使用权林地0.0050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与妥睦村民小组、小普河村民小组、三家村村民小组及个人吴利丛签订塔基、青苗补偿合同。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若对该项目占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68699408。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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