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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云南省疾控中心每日疫情防控提示
时间:2021-08-13 17:41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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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汇总
截至2021年8月12日6时
数据来源:国务院客户端,各省卫健委网站
防控政策: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其中明确,暂停举办大型活动(培训、竞赛、军训、展演等),确需举办的应坚持属地原则,须经当地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或采用线上方式举办。据了解,昆明部分学校也发布通知,暂缓2021年高一新生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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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要求,保持疫情防控应急机制的激活状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激活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履行防控责任,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加强部署调度、联防联控和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高效运行。各地各校要完善暑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将疫情挡在校门外,确保校园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一旦所在区域出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做好师生安全防护指导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师生疫情防控摸排工作,要掌握每个师生的动态,行程轨迹。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省的师生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不得隐瞒,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积极配合属地卫健部门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要多渠道、多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师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不麻痹松懈,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少旅行、少聚集,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倡导师生原则上不出省、不出境。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暑期留校、实习、实训、实践学生管理,做好涉疫情地区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等不适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省教育厅要求,严格控制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控制暑期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与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暂停举办大型活动(培训、竞赛、军训、展演等),确需举办的应坚持属地原则,须经当地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或采用线上方式举办。
加快疫苗接种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坚持属地原则,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具体要求,紧密配合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在“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全省12岁以上学生和教职员工就近、分步骤、稳妥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确保“应接尽接、应接早接”。
按照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8月1日启动12-14周岁人群接种工作。各地各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沟通告知、宣传教育,坚持“小手拉大手、全家总动员”,加大疫苗接种正面宣传,提高师生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理解。要积极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场地保障,维护接种秩序,优化接种流程。要提前做好风险研判,加强舆情监测,严防因疫苗接种引发教育方面的负面舆情,防止将疫苗接种简单化、一刀切。
严格落实信息日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疫情信息和疫苗接种数据统计汇总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准确。疫情重点地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师生健康信息收集,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重点节点、重点事”的防控,出现疑似、确诊情况及时报告,对迟报、漏报、瞒报、错报和谎报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省教育厅还强调,要及早谋划筹备秋季学期开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边境州市、县要统筹国际、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及早谋划、科学安排学生和教职员工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中高风险地区学校暂缓开学,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暂缓返校。如有暂缓开学的学校需向省教育厅报备(幼儿园及中小学以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低风险地区的师生需在开学14天前返回属地,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工作,为秋季学期正常教育教学做好准备,以确保教学有序健康和安全地开展。
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幼机构开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州市、县级政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的通知》要求,科学研判、合理确定开学时间。8个边境州市、25个边境县,制定一县一策、一校一案,严格控制境外学生流入,防止增加边境学校风险,按照《云南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更新版)》要求,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等有关健康证明材料。
各高校要在属地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继续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根据生源特点、学生规模、疫情防控条件等情况,“一校一策”制定开学方案,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有序返校开学。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师生暂缓返校,确有必要需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应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批返校和返校后分类健康管理要求,报批获准后方可返校。
对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严格按照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对来自高风险地区师生,统一按云南健康码红码人员管理,严格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自离开高风险地区时间算起,已满14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来自中风险地区师生,统一按云南健康码黄码人员管理,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3次核酸检测。
云南省疾控中心防控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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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
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
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近期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返滇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
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
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3
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
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
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4
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入机场、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扫码、验码。
5
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尽快前往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6
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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