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使用(储存)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2021-08-12 10:56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为加强危化品使用(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对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常识认知不足、安全监管责任压实不够、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规范等突出现象,普洱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


通知指出

各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增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深入分析和研判行业领域内使用(储存)危化品安全风险,加强对所属行业领域内使用(储存)危化品全方位的安全监管,实现危化品使用(储存)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以强有力的措施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



通知强调

各县(区)要紧扣全市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新定位,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企业全面负责的分级监管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加强对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动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通知要求

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公安、商务、应急、市场监管、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全面掌握监管行业中涉及使用(储存)具有燃烧、爆炸、腐蚀、助燃、危(毒)害性强、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化品的物理特性,加强部门的组织领导,切实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坚决杜绝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各县(区)安委办要严格落实协调、督办、通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属地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的作用,强化专项督查检查、“双随机”—公开检查、“回头看”检查等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危化品使用(储存)安全监管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构建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政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来源: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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