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昆明市寻甸县关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胡桂芝、苟慧仙、金丽仙3人再次安置城镇公示
时间:2021-08-11 17:11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关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胡桂芝、苟慧仙、金丽仙3人再次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第六条: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文件规定。
胡桂芝,女,51岁,1969年9月出生,寻甸县仁德街道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6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为4050就业困难人员。
苟慧仙,女,44岁,1977年1月出生,寻甸县仁德街道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6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为4050就业困难人员。
金丽仙,女,47岁,1973年12月出生,寻甸县仁德街道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8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为4050就业困难人员。
因年龄较大,就业技能单一,胡桂芝、苟慧仙、金丽仙3人退出公益性岗位后难以实现就业,经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双向选择,胡桂芝、苟慧仙、金丽仙三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向用人单位申请,县卫生健康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研究,并经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审核通过,拟同意胡桂芝、苟慧仙2人再次安置于寻甸县卫生健康局,拟同意金丽仙1人再次安置于寻甸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52703反映,公示期从2021年8月5日至8月12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1年8月4日

更多新的招聘、考试信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yn2553
或长按二维码关注
上一篇上一篇:赵松率队赴江西、上海、北京开展招商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