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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巍山县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公告
时间:2021-08-11 15:37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18号)及省、州相关助学贷款政策要求,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平安有序的实现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现将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借款学生条件
1.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信用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籍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研究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其他 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户籍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3.年龄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为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其他 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五)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从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
(六)贴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由借款学生或是共同借款人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报开发银行相关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由县级资助中心向开发银行相关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七)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五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涵〔2019〕12号)的规定,未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由申请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已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或续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三、申贷流程
(一)预申请
1.预申请范围 户籍在巍山的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高中的高中毕业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高中学段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及高中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预申请方式 2021年高考首次贷款预申请由学生所在普通高中、职高学校认定后报县级资助中心上报备案。
(二)注册申请
登录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学生注册申请填写的个人信息、就读高校、学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零”错误。
(三)申请贷款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提交以下材料:(详见附件)
(四)办理时间及预约方式
巍山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8月2日至9月1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在校生首贷和续贷受理:8月2日至8月13日在校生首贷每天可以到到指定地点办理;因疫情原因,避免人群大量聚集,续贷原则上实行远程续贷,在网上签订合同即可。
2.首贷受理时间:8月16日至9月10日结束。根据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情况预约时间顺序办理。
预约方式:QQ群线上预约报名,原则上提前2-3天预约,预约结束在群里公布预约名单。
温馨提示:受理期间节假日、双休日正常休息。
(五)办理地点
巍山县教育体育局(巍山县南诏镇文华山办公新区,文华公园旁)。
(六)签订电子化合同
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县级资助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将申贷出示的原件通过电子化设备身份证读卡器验证、高影仪拍照上传保存,然后现场组织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通过电子手写笔在手写液晶屏上签订确认电子化《借款合同》。
温馨提示:首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且不得相互代签合同。借款学生续贷时,原则上实行远程续贷,借款学生在网上签订合同即可。
(七)回执录入
借款学生携带县级资助中心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道,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八)组织公示
县级资助中心在合同签订后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借款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县级资助中心公布统一的投诉意见电话,对公示发现的问题,组织学校、乡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学生应谢绝其贷款申请。县级资助中心根据公示结果起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示情况说明》。
(九)汇总上报
高校录入回执后,县级资助中心将当年的《借款合同》签订情况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汇总上报省级资助中心。
(十)贷款发放
省级资助中心在审查、汇总辖区内《借款合同》后报开发银行相关分行,分行审批后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至省级资助中心的助学贷款专户。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四、还款政策
还款政策详见《借款合同》,还款方式包括按合同约定的正常还款和不按合同约定的提前还款,常用还款方法有:
1.电脑还款 打开支付宝网站,登录《借款合同》第二条指定账户充值还款或点“助学贷款还款”快捷支付。
2.手机还款 手机购物支付宝账户转账到《借款合同》第二条指定账户;最便捷的方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
3.POS刷卡还款 借款人可持有银联标识的任何银行借记卡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使用POS刷卡还款。
五、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合同受理的相关要求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前来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和受理业务的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常秩序,确保业务办理平稳顺利实施,特作以下要求:
(一)办理贷款的学生及家长
1.学生及家长进入教体局办公区全程配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测量体温和“云南健康码”查验登记,如有发热、咳嗽、健康码不正常症状的应服从安排处置。
2.符合防疫要求的学生及家长分批次、固定人数进入办公场所,每批次10人,其余人员疏散,不得扎堆集中。
3.前来办理助贷的学生及家长,在等候时保持规定的社交距离,即1.5--2米,办好贷款及时扫码离开办理点,减小聚集带来的风险。
(二)办理贷款业务咨询电话
支付宝咨询电话:95188
开发银行客服专线电话:95593
巍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72—6120479
(三)建议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
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从中了解“申请指南”、“还款指南”、“在线还款”、“政策解读”。流程:手机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更多或全部】-【便民生活】-【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关注生活号】-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界面。
附件:2021巍山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所需材料2021年巍山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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