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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2020年和2021年校园招聘签约人员资格复审及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8-11 11:29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各位签约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各单位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和2021年校园招聘签约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是对签约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则按该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一次。不能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对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要立即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核酸检测。对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除单户单人可采取居家隔离外,其余人员均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相关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自觉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主动向报备。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发热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因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资格复审当天不能到达资格复审考点的、资格复审当天前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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