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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进要闻 |【民族团结“进机关”】昌宁法院:“三个+”护航民族团结进步
时间:2021-08-11 11:25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近年来,昌宁县人民法院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以司法为民为主线,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为民族团结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集中学习+知识测试,提高干警政策知晓率
为提高法院干警对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统一战线知识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知识的知晓率,昌宁法院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旗帜鲜明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意识,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加保山市“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参加答题干警90余人。同时,印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知识测试题》,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知识测试,客观检验干警的学习成效,提高了干警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一支队伍+一个窗口,推动双语服务落地有声
为提高队伍司法能力,满足各族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昌宁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双语法官参加教育培训,近年来先后完成了3人次彝汉双语法官培训。现有15名少数民族干部分布于各部门,积极投身于维护民族团结工作中。在昌宁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和三个派出法庭设立了涉少数民族窗口,为少数民族畅通诉讼渠道。根据当事人对少数民族语言的需求,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服务,把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
法制宣传+巡回审判,提升民族司法获得感
根据昌宁县民族聚居情况,结合法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等活动,通过到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政策宣讲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强化法律法规、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使命感。
同时,针对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耕种季节繁忙等实际特点,依托基层法庭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坚持巡回流动办案,通过为路途偏远的少数民族当事人开展巡回办案,在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减少群众诉累的同时,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昌宁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紧紧围绕宪法、法律中规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严厉打击惩处破坏民族平等团结的犯罪,积极探索民族特色法庭建设,强化司法便民为民措施,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昌宁县创民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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