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召开全系统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座谈会,总结上半年工作,并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安排下半年重点任务。
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下半年将会在哪些领域发力?重点难点在哪里?针对其中的多个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12位行业专家。1.“按照‘一行一策’‘一地一策’原则,加快高风险机构处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截止目前,监管机构已先后处置了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部分信托公司以及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的存量风险,处置后的各家机构运行良好、经营效率显著改善,有效维护了区域和整体金融的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是一项持久的工作,下一步,还需密切关注风险的动态变化,根据不同机构的具体情况,“一行一策”,选择与之相适应的风险处置方式(具体包括注资、兼并、重组、合并等),压实股东和地方政府责任,有效防范风险外溢,提高风险处置效率,降低处置成本。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监管方面,要疏通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堵点,同时提高监管力度,为增强金融体系稳健性创造更有利条件。银行方面,应采取审慎的财务会计制度,做实资产分类;制定切合实际的收入和利润计划,增加拨备计提和资本补充。3.“严格执行‘三线四档’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防止银行保险资金绕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对于重点房企融资管理的“三线四档”规则作为透明性强的制度性安排,既为房地产企业自身融资安排提供了指引,也有助于降低高杠杆房企的债务脆弱性,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引导资金进入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防止信贷资源过度集中于房地产市场,推高资产价格泡沫,和造成风险在房地产领域过度积累。另外,今年3月,银保监会、住建部和央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要求全面收紧经营贷监管,严防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可以说,房地产融资长效调控机制正日臻完善,政策规范性提升,透明度提高,能够更好管理市场各方预期,在保证房地产市场“三稳”发展的基础上,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下一阶段,仍有必要做好以上综合调控工作,推动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一方面,继续开展大力度检查,保持高压态势,不吝惜对问题多发或事项严重的机构或个人“点名”,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且处罚进一步落实到个人,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另一方面,防患于未然,针对“开门红”等重要节点或“短期健康保险”等可能潜在较大风险的业务领域,及时公开发布提示。5.“研究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的长效机制,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落地实施。”中国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一方面需要充分考虑非法集资的隐蔽性,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公众识别能力和自觉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则要压实各级机构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和精度,提高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违规成本。

1.“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省一策’探索农信社改革模式,提高省级管理机构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目前,省联社改革试点在有序推进过程中,也是监管部门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之一。总体上,考虑到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农信体系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对于省联社的改革,还需各省根据实际情况“一省一策”,因地制宜地探索省联社的具体改革路径。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地方采取何种路径,省联社改革都坚持市场化、法制化、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坚持农信机构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地方的基本原则,同时要鼓励省联社加大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农信机构的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和竞争能力,实现数字经济大潮下农信机构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2.“推进政策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规范大型银行综合化经营,建立理财公司与母公司的风险隔离机制。”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实施分类分账管理,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责定位,厘清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边界。一是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引导其加大对国民经济重大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二是提升政策性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专业化、科学化,减少监管套利,强化激励约束,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精准性;三是有助于各类金融机构合理定位、差异发展,促进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体系。在改革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依法明确政策性银行业务边界,为分类分账等改革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还应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发展的资本约束,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博士、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赤:当前信托从事务管理转向主动管理、从债权融资转向股权融资、从非标业务转向标品业务,带来转型升级的阵痛和多重挑战。下半年,应以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以信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构建“资产管理+信托融资”双主业和“投资银行+服务信托”双辅业的业务模式,打造和优化业务体系,包括房地产投融资业务体系、基础产业投融资业务体系、标品信托投资业务体系、投资银行业务体系、服务信托业务体系和富有特色的产融结合业务体系,以及相应的产品体系、营销体系建设,辅之以科学的组织系统、灵敏的决策机制、长效的激励制度、创新的研发平台、先进的智能科技、审慎的风控体系、笃定的信托文化,从而更好地适应行业趋势、监管导向、市场需求。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总监朱俊生: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心应该放在如何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第三支柱发展,以弥补第一支柱的不足。由于民众的需求和风险偏好不同,基金、银行理财等其他金融产品也会进入养老金融领域,保险业需要更好地将保障功能与财富管理结合起来,发挥自身优势,在产品端提升吸引力;在投资端,保险机构需要有长期资金的投资能力;在服务端,需要探索如何把保险产品和养老服务更好地结合起来。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近些年健康保险的发展速度很快,百万医疗险、新型重疾险、大病保险和惠民保等保险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也对完善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健康保险的快速发展也积累了一定的风险和问题,对此,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来规范健康保险市场,健康保险市场的风险和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健康保险业务涉及到医疗卫生服务部门,涉及到大健康产业,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如何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助推疾病健康保险实现健康发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是各级监管部门所面对的重要课题。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强与医疗卫生部门及医疗保障部门的协同合作,为健康保险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6.“推动巨灾保险试点和立法,将更多的自然灾害纳入保障范围。”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总监朱俊生:目前的巨灾保险主要限于地震,尚不包含台风、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因,保障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因此,要推动包含更广泛灾因的巨灾保险出台,进一步丰富巨灾保险制度的保障内容,尤其是可以考虑尽快将洪水纳入巨灾保险保障内容。

1.“研究出台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中国银行研究院资深经济学家周景彤:金融机构要转变风险管控理念,加快从传统的重抵押、重担保的授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企业发展前景、交易信息、资金动向、供应链等多维度的授信模式中来。金融业要围绕科技企业融资中的主要痛点,加快优化金融供给、转变风险管控理念,形成跨市场、跨境的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比如,聚焦科创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强投、贷、债联动,完善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安排。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唐建伟:未来要通过制定专项扶持计划、绿色上市融资通道等举措,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技术和政策支持,加快培育优质科创企业,促进形成拥有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高精尖产业集群。2.“围绕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支持传统高碳企业降耗升级、绿色转型和安全保供。”光大银行分析师周茂华:国内金融机构脱碳转型需要四方协同、两处着手——即企业、政府、金融机构和科研院校协同,一方面推动传统能源企业绿色转型,政府出台支持政策,银行给予信贷支持并推动技术升级,从而推动存量传统能源企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增量绿色信贷向绿色创新项目倾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组建、培育绿色金融人才团队,完善内部业务流程等,提升绿色项目识别能力,建立绿色金融产品定价模型和创新绿色融资工具,以及注重对中小微绿色创新性企业的服务能力。监管要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发挥杠杆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创新型小微企业支持,促进绿色技术加快发展;同时,加快培育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并严格绿色项目标准,避免监管套利等。3.“围绕改善经济社会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继续实施系列纾困政策,不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有关部门要完善制度安排,在资本计量、贷款风险分类、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作出差异化安排,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提供激励。今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要求大型银行将“首贷户”纳入内部考核评价指标。商业银行应在考核中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好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等措施,提高首贷不良率容忍度。另外,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特别是信用基础设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用金融科技手段获取企业各类数据,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同时提升风控水平。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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