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制式服装实现统一管理

时间:2021-08-10 17:50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为贯彻财政部、司法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首次统一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管理,推动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督促执法人员严肃仪容仪表和执法风纪,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维护执法权威。

 

统一制服和标志式样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分为帽类、服装类、鞋类、标志类四大类,六支执法队伍制服样式、主题元素、标志规格以及布局完全统一,不同执法队伍通过标志中的名称和图案加以区分,既保证了着装的统一性、规范性,也增强了辨识度,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不同执法部门执法着装不统一的问题。

 

严格界定一线执法人员着装范围

  配发人员必须隶属于主要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或所属执法机构,必须是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且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对履行行政许可等其他行政执法职责和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一律不予配发,确保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着装需要。

 

强化着装预算管理

  明确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所需经费,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规定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列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预算。各级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采购,原则上由省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规范配发标准,根据气候特点划分气候区域,以表单形式明确各气候区域的配发种类、首发标准、换发年限,便于执行和查阅。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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