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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合格证再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1-08-10 09:42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关于举办全市危险化学品
安全合格证再培训班的通知
依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O号)通知要求,每年须对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合格再培训。2021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合格再培训班(复审班)将于8月1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再培训对象:
全市范围内需参加再培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指2019年、2020年取得安全合格证书或者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019年取证但没有参加2020年再培训的证件已作废,不参加此次再培训,如需证件请参加危险化学品培训取证,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再培训时间地点安排:(分县市区安排)
罗平县、会泽县:8月16日报到,17日至18日培训,18日下午考试
陆良县、宣威市:8月19日报到,20日至21日培训,21日下午考试
师宗县、富源县:8月23日报到,24日至25日培训 ,25日下午考试
沾益区、马龙区:8月26日报到,27日至28日培训,28日下午考试
麒麟区、开发区:8月30日报到,31日至9月1日培训,9月1日下午考试
再培训地点:曲靖市麒麟区三宝镇温泉凤成金酒店 0874-3982155
三、培训要求:
参加再培训报到时需携带2019年或2020年取得的安全资格证书(或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每一次再培训记录存档),再培训记录将作为安全许可证申办、延期、复审的一项必审查内容,脱审证书自行作废。再培训班学习时间为期两天,不得请假、旷课,如有违反,证书没收。
四、培训费用
收取再培训费24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655元/人,合计每人交895元。同时应国税局要求,每家单位开票时必须出具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否则不予开票。
五、其他要求
1、参训学员必需全程(报名、培训)佩戴口罩(自带口罩),未戴口罩一律不予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请各位学员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消毒措施。
2、如有不详情况请咨询,曲靖市安全生产协会联系电话:0874-3982116
来源:曲靖市安全生产协会
责任编辑:田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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