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暂缓举办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时间:2021-08-09 16:47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施甸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暂缓举办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新冠肺炎本土和输入病例,与我县人员来往较密切的德宏州瑞丽市、陇川县疫情仍未平息,市内边境县持续存在输入性病例,全县“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巨大。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暂缓举办聚集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红白喜事管控。继续坚持“红事(包括:嫁娶婚宴、新居落成乔迁宴、满月满岁生日宴、生日祝寿宴等)缓办、白事简办快办”。操办白事需到属地村(社区)进行登记报备,并且严禁邀请境外、边境地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正在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加,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严格行业部门监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的管控,严禁出现任何群体聚集现象。各村(社区)要严格对辖区公共活动场所的监管,疫情期间,一律不提供办理客事活动。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严格对进入人员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及新冠疫苗接种凭证。

三、严格大型活动审批。继续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制定严密的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并向属地应对疫情指挥部报备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开展。
四、做好表率,严格纪律。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好身边亲友的劝导和宣传工作,杜绝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对违反防控规定的,由县纪委监委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于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顶风违纪、从事聚集性活动的集体或个人,将予以公开曝光,并严肃处理,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一)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近期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返施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二)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入车站、商场、农贸市场、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严格扫码、验码。
(三)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尽快前往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施甸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7日

来源:水墨施甸


编辑:姜永华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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