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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永平县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时间:2021-08-08 15:25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为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提供经济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部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18号)及省、州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平安有序的完成我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现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现将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申请条件、申贷流程详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1版)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
(一)首次助学贷款办理
1.注册导出申请表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申请,如实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温馨提示:学生注册申请填写的个人信息、就读高校、学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零”错误。
2.贷款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出示、提交以下材料:
出示原件 |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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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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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订合同
首次办理助学贷款,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签订电子合同,不得相互代签合同。
(二)续贷助学贷款办理
续贷以远程办理为主,特殊情况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续贷,进一步便利学生,避免了人员聚集。
温馨提示:无法完成远程办理续贷的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三)办理时间
永平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20日至国开行电子合同业务受理结束。
温馨提示:办理期间周末(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四)办理地点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0-4号)。
(五)回执录入
借款学生携带县级资助中心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道,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六)组织公示
县级资助中心在合同签订后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借款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县级资助中心公布统一的投诉意见电话,对公示发现的问题,组织学校、乡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学生应谢绝其贷款申请。县级资助中心根据公示结果起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示情况说明》。
(七)汇总上报
高校录入回执后,县级资助中心将当年的《借款合同》签订情况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汇总上报省级资助中心。
(八)贷款发放
省级资助中心在审查、汇总辖区内《借款合同》后报开发银行相关分行,分行审批后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至省级资助中心的助学贷款专户。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前来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和受理业务的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常秩序,确保业务办理平稳顺利实施,特作以下要求:
1.学生及家长进入教体局办公区全程配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检测仪测量体温和“云南健康码”查验登记,如有发热、咳嗽、健康码不正常症状的应服从疫情防疫安排处置。
2.符合防疫要求的学生及家长分批次、固定人数进入办公场所,每批次10人,其余人员疏散,不得扎堆集中。
3.前来办理助贷的学生及家长,在等候时保持规定的社交距离,即1.5--2米,办好贷款及时扫码离开办理点,减小聚集带来的风险。
四、办理贷款业务咨询电话
支付宝咨询电话:95188
开发银行客服专线电话:95593
永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72—6523565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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