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永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1-08-08 15:59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永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永平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公司2021312日提出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我局312日依法受理。2021319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2021416,你单位将修改完善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报批稿送至我局,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公司送达《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2021422

永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永平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关于审批<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建设项目位于永平县杉阳镇阿海寨村白泥塘,项目区行政区划隶属于永平县杉阳镇管辖。项目区中心点坐标为东经99°18′19.86″,北纬25°21′22.24″。周边主要道路为原有农用机耕道路、乡村道路等。项目区南侧紧邻原有农用机耕道路,已有道路满足本项目建设的运输需求,无需新修施工便道。

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育肥猪场、消毒防疫区、人员住宿区、生产区、场内道路、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占地面积38.00公顷,建成后预计年出栏育肥猪12.5万头。

本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8.00公顷,其中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为5.42公顷、道路区占地面积为1.09公顷、绿化区20.48公顷、预留用地区11.01公顷。本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草地、梯坪地、坡耕地和其它土地,其中林地0.34公顷、草地1.37公顷、梯坪地19.11公顷、坡耕地10.80公顷、其它土地6.38公顷。本项目占地中均为临时占地,占地均在永平县境内。

本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总工期12个月,计划于2021年3月开工,预计于2022年2月完工。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文)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本项目建设区所在地永平县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本项目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二、《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等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基本达到要求深度。

三、基本同意方案界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8.00公顷,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区、绿化区、预留用地区4个区。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对水土流失的预测分析。预测时段、预测分区基本可行。预测本项目扰动地表面积为38.00公顷,施工期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38.00公顷,自然恢复期20.48公顷。预测时段内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2153.57吨,可能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340.97吨。建构筑物区和绿化区新增的水土流失量较大,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五、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总计产生土石方开挖16.39万立方米(其中表土1.50万立方米,其它土石方14.89万立方米),回填利用16.39万立方米(其中绿化覆土1.50万立方米,其它土石方14.89万立方米),项目区内部调运4.88万立方米。表土运往规划的表土堆场合理堆放,作为后期的绿化覆土。在项目建设中基本做到了挖填平衡,无永久弃渣产生。

六、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由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措施和方案新增措施两部分组成,措施类型主要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

(一)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

1)工程措施

建构筑物区:排水沟320米;

道路区:排水沟1200米。

2)植物措施

绿化区:绿化20.48公顷。

(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1)工程措施

建构筑物区:表土剥离1.25万立方米;

道路区:表土剥离0.25万立方米

2临时措施

建构筑物区:临时覆盖4000平方米、临时排水沟320、沉沙池2口

道路区:临时排水沟1200、沉沙池4口

绿化区:临时拦挡120、临时覆盖5000平方米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目的、时段、频次及监测点的布设。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16.81万元,主体已列水保投资为113.84万元,本方案新增水保投资为102.97万元。

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71.68万元,植物措施费81.92万元,临时措施费11.26万元,独立费用21.03万元(其中监理费4.00万元,监测费7.51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4.50万元,建设管理费1.02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4.00万元),基本预备费4.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60万元。

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9.76万元,植物措施费0万元,临时措施费11.26万元,独立费用21.03万元(其中监理费4.00万元,监测费7.51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4.50万元,建设管理费1.02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4.00万元),基本预备费4.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60万元。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目标值及效益分析。防治目标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9%、土壤流失控制比1.04、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53.89%,各项防治指标能达到预期目标值,能够有效防治本项目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及所带来的危害,维护和改善建设区及周边生态环境。

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十一、建设单位在后续阶段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方案实施进度的要求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将方案的有关内容纳入工程施工管理中,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损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苫盖及回覆利用等;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定期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并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建设业主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设计变更报我局备案。

(五)采购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要明确。

)建设业主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工程正式投入运行之前及时开展自主验收并按要求向我局申请报备。

十二、方案编制单位必须于30日内将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至项目建设涉及的永平县杉阳镇农业综合中心水务站

十三、永平县杉阳镇农业综合中心水务站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建设生产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建设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云南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大理州

涉及县或个数

永平县

项目规模

占地38.00hm2

年出栏12.5万头

总投资(万元)

18000

土建投资(万元)

6000

动工时间

20213

完工时间

20222

设计水平年

2022

工程占地hm2

38.00

永久占地(hm2

0

临时占地(hm2

38.00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6.39

16.39

0

0

重点防治区名称

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中山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岩溶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38.00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2153.57

新增土壤流失量(t

1340.97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6

林草覆盖率(%

23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排水沟1520m、表土剥离1.50m3

绿化20.48hm2

临时覆盖9000m2、临时排水沟1520m、沉沙池6口、临时拦挡120m

投资(万元)

71.68

81.92

11.26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216.81

独立费用(万元)

21.03

监理费(万元)

4.00

监测费(万元)

7.51

补偿费(万元)

26.60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方案编制单位

云南湖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永平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天凯

法定代表人

刘云贵

地址

昆明市区国际银座C27

地址

永平县

邮编

650000

邮编

672600

联系人及电话

赵天凯  15198918038

联系人及电话

刘云贵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544272710@qq.com

电子邮箱

/

 

更多新的招聘、考试信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yn2553
或长按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