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1)第 06号

时间:2021-08-02 14:30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

(2021)第 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佘增良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佘增良,男,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公务员),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8时左右被发现在双柏县大庄镇木章郎村委会接待室已死亡,经大庄镇中心卫生院诊断为心源性猝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工伤认定,经调查,1月29日工伤认定部门作出编号532322202100006号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3月29日当事人家属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起行政复议。经再次调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拟视同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股反映。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文昌路,邮编:675100,联系电话:0878—7720288。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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