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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律服务项目”的第
时间:2021-07-27 10:38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因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昆明市五华区妇女联合会拟采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律服务项目”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参加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律服务项目”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方式:询价。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18万元。
4.服务期:合同签订起1年。
5.服务范围: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协助采购人提高纠纷化解和其他经济活动的法律风险预防能力,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婚姻家庭纠纷专窗接待,综合运用“情、理、法”多维度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开展普法宣传等工作。
三、 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专业组织,服务机构成立时间不得低于3年;
3. 拟选派服务团队人员要求:(1)服务团队不少于5名人员;(2)具有担任政府或事业单位常年或专项服务的业绩,参与服务过婚姻家庭纠纷类似项目业绩的机构优先考虑;(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 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完成并建立本次项目工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1. 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区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以及相关工作机制,每月牵头组织召开1联席会议,指导街镇妇联普遍建立婚调专窗(站、点),开展婚姻家庭纠纷疑难个案预防化解工作。
2. 排查预防。在区内开展全覆盖高危家庭入户家访,通过排查矛盾,建立档案,预防矛盾激化。
3. 法治宣传。全年开展不同形式主题普法宣传,每月不少于1次,扩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的知晓度。
4. 队伍培训。对婚调委人民调解员开展适时培训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
(二)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
1. 值班接待。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窗,工作日安排1个人次至五华区婚调委调解员接待值班,为个案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心理疏导、纠纷受理、调解回访等服务,做好文书档案整理,一年接待不少于200件次。
2. 个案调解。为有需求的婚姻家庭纠纷双方开展人民调解;接受法院家事案件委托(派)调解;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不少于80件,其中经调解成功撤诉、调解不成的占比不超过10%。接受妇联(含街道)委托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不少于10件 。
3. 分析总结。接待、受理和调解情况录入妇联维权数据系统,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录入司法局系统,形成半年度、全年度总结2份(含数据分析)。
4. 案例汇编。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典型案例不少于8个。
五、 询价采购时间
服务报价文件应装订并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21年8月3 日下午17:00前送至本单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 评标办法
按照质优价低原则,满足询价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所有条件,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七、 合同与履约要求
1. 最终中标的成交单位应在收到项目成交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与本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弃权。
2. 成交单位不得再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本单位其他团队,违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 参与本次询价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否则视为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九、 本次公告在昆明五华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3日止。
单位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妇女联合会
单位地址: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13708479974。
五华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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