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寻甸县致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时间:2021-07-22 10:14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全县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我县即将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为进一步推动本次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配合摸底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专项治理行动,主动向摸排单位提供机构真实信息

二是自查自纠,查缺补漏。从以下八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

1.是否存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是否存在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的行为和对中小学生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题海战术等不良教育行为。

3.是否存在超审批办学层次和内容办学、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办学许可证内容、擅自变更办学地点或增设教学点、自行设立分支办学机构等行为。

4.是否存在违规聘请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授课行为。

5.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预收超三个月培训费或书本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未按要求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等行为。

6.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宣传或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7.是否存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擅自办学或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8.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三是规范办学,补齐资质。按照四个一批要求,有证有照的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按照相关审批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1.规范一批。有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从收费行为、消防和校园安全、从业人员资质、广告宣传、教育教学内容、设点办学行为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2.审批一批。符合办学条件、但未取得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限期依法申办办学许可证,规范办学行为。

3.整改一批。存在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根据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治理目标整改期限要求完成整改。

4.取缔一批。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培训机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进行取缔。

希望各机构规范办学诚信经营加强自律,共同促进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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