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昭通市镇雄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时间:2021-07-18 17:30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镇雄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要求,为做好我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困难问题,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机会和权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结合实际,现将镇雄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镇雄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大学生(学生在入学前和共同借款人属于镇雄县户籍)办理发放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镇雄县。
4. 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5.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贷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贷款学生父母。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受年龄限制。
2. 如贷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可由贷款学生其他亲友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贷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贷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共同借款人户籍在镇雄县。
5.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贷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 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
(五)贷款用途及贷款额度
1. 贷款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解决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可以考虑部分金额用于解决适当的生活费。
2. 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如政策有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如政策有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六)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含5年还款宽限期,还款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学生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七)贷款利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年计收利息,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八)本息偿还
1. 利息计算
根据积数计息法,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利息。起息日为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计算方式如下: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2. 财政贴息
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相关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相关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3. 贷款学生正常还本付息
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当贷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毕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贷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
每年10月25日至12月1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在校及毕业后5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满当年12月10日偿还第一笔本金,若毕业或结业后剩余还款期限小于5年的则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
4. 提前还款
每年1月—10月,每月1日—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5. 提前还款方法
(1)每月1日—10日,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提前还款”申请,并查询还款本金及利息、还款支付宝账号等信息。
(2)每月15日前充值金额到支付宝账户。
(3)如果不能自行操作还款的可以到镇雄县学生资助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学生可以在高校用银行卡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上刷卡还款,也可以在镇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的乡镇中心学校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上刷卡还款。学生每月25日前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扣款情况,若有疑问,可及时联系镇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 学生毕业后若专升本或者攻读研究生学位需调整还款计划的,还款计划变更由共同借款人或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15日前,通过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出申请(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可调整还款计划,原借款期限不变。未按时提出申请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
二、助学贷款业务受理时间、地点
(一)预申请时间和地点
1. 预申请时间。全县28个乡镇中心学校从2021年7月15日起受理贷款学生或家长贷款预申请。
2. 预申请地点:28个乡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贷款服务中心。学生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办理预申请,领取预约顺序号,并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报信息。远程续贷学生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报信息。
(二)现场贷款合同办理点
现场贷款合同办理,学生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全县16个办理点办理。
1. 乌峰办理点:镇雄县乌峰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座机电话:0870—3122304,联系人:宋剑。联系电话:13638876190。
2. 泼机镇办理点:镇雄县泼机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联系人:胡永朝,联系电话:15925511055。
3. 母享镇办理点:镇雄县母享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座机电话:0870—3853081,联系人:郑云,联系电话:15911825669。
4. 大湾镇办理点:镇雄县大湾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座机电话:0870—3854109,联系人:王泽,联系电话:13408864779。
5. 以勒镇办理点:镇雄县以勒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座机电话:0870—3852195,联系人:黄估平,联系电话:13887080880。
6. 芒部镇办理点:镇雄县芒部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座机电话:0870—3842109,联系人:付建南,联系电话:18987038006。
7. 牛场镇办理点:镇雄县牛场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联系人:陈荣刚。联系电话:13578039936。
8. 罗坎镇办理点:镇雄县罗坎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座机电话:0870—3844050,联系人:唐禄聪,联系电话:15808636469。
9. 场坝镇办理点:镇雄县场坝镇中心学校生源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座机电话:0870—3872189,联系人:许思友,联系电话:18987041499。
10. 五德镇办理点:镇雄县五德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座机电话:0870—3832109,联系人:胡云,联系电话:13887028277。
11. 黑树镇办理点:镇雄县黑树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座机电话:0870—3859031,联系人:刘松,联系电话:13887133278。
12. 坡头镇办理点:镇雄县坡头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座机电话:0870—386168,联系人:赵建华,联系电话:15187003136。
13. 果珠乡办理点:镇雄县果珠乡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联系人:申庆玖,联系电话:13638876368。
14. 碗厂镇办理点:镇雄县碗厂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联系人:张义勇,联系电话:13638875932。
15. 木卓镇办理点:镇雄县木卓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联系人:张群飞,联系电话:15287775691。
16. 以古镇办理点:镇雄县以古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联系人:魏明伟,联系电话:13312686349。
(三)贷款合同受理时间和方式
1. 受理时间
所有办理点于2021年7月20日至9月25日受理助学贷款电子合同,原则上,续贷和在校大学生首贷于7月21日至8月14日办理,2021年新考入大学的学生于8月15日至9月15日办理。
28个乡镇中心学校生源地信用贷款服务中心和16个贷款办理点要加强对接和联系,根据每个贷款办理点每天计划办理人数,调节发放预约贷款顺序号,也可根据贷款办理点具体实际,通过微信群预约贷款等方式合理调节每天办理人数,实现错峰办理。
2. 受理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续贷倡导学生本人通过网上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远程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续贷远程操作指南)。现场办理的学生或家长,要按照预约贷款顺序号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贷款办理点办理贷款业务,原则上,现场办理实行实时办结制(即当日办理完毕)。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要现场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当日签订合同,办毕全部手续。首贷学生办理合同完毕,务必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7日内完成支付宝实名制认证。
三、办理流程
(一)学生首次贷款
1. 注册申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生注册用户后为确保信息安全,必须牢记该用户名及个人登录密码,今后继贷、还款、学生个人信息修改及毕业确认等均要使用该密码,直到贷款本息还清为止。
2. 办理贷款。新生和在校生首次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在贷款预约顺序号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到相应办理点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并签订贷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禁止委托他人代签(若家长因病或外出务工不能到场签字的,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申请时不能选其作为共同借款人,必须选择可以到现场签字的其他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若因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受理时间另行约定。
3. 提交受理证明。新生和在校生办理首次办理贷款后,务必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提交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回执验证码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进行确认。
4.贷款资金支付。2021年11月中旬,贷款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支付宝直接划拨到学生就读学校账户。若有余额,学生可以在支付宝账户提现使用(备注:未完成实名制认证的,支付宝账户不能查看余额,也不能提现)。
(二)学生再次贷款(续贷)
1. 办理流程。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电子申请表供学生下载打印,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县级资助中心,学生或者共同借款持本人身份证和申请表(不需要盖章)在贷款预约号时间到户籍辖区乡镇就近办理点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如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的学生,如需变更为“线上签订合同”,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变更,并完成线上签订合同的身份认证等后续流程。选择“线上签订合同”的学生,如需变更为“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可以登录在线系统找到“我的贷款”,选择“本学年贷款申请”点击修改即可。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
2. 审核登录。续贷学生需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提交“续贷声明”并经过高校审核通过,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系统维护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登录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3. 提交受理证明。续贷学生务必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提交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
4. 贷款资金支付。2021年11月中旬,贷款资金有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支付宝直接划拨到学生就读学校账户。若有余额,学生可以在支付宝账户提现使用(备注:未完成实名制认证的,支付宝账户不能查看余额,也不能提现)。
四、贷款所需资料及说明
(一)首次贷款
1. 需出示的材料: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首贷为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2.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①③④为必须提供的材料):①《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未办理预申请贷款学生提交),③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④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在校生首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二)续贷(现场办理)
1. 需出示的材料: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电子合同需要扫描上传),如果无法提供,学生需通过网上办理线上签订合同。
2.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原件一份(需要学生本人手写签字)。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贷款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表时,对“申请贷款原因”必须作重点简要描述,其中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边缘户家庭、烈士军属家庭、多子女上同时上大学的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需据实填写。
(二)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诚实守信,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否则违约信息将自动进入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系统,直接影响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征信。
(三)签订合同后,学生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学生在贷款还清前,需对发生变化的个人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包括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及时予以修正。
(四)若学生忘记本人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在线找回,也可联系镇雄县学生资助中心找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镇雄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870—3123545。
六、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贷款工作人员、办理贷款学生和家长必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现场扫码为绿码的,同时接受体温监测,经监测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可进入办理点办理贷款业务;黄码人员需持办理业务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居家观察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办理点办理业务;红码人员需持办理业务前6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医学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办理点办理业务。所有在县外进入镇雄办理贷款的学生和家长必须按镇雄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实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办报告有关情况。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持办理业务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办理点办理贷款业务。贷款学生和家长应在贷款办理业务前一周尽量不跨境流动。所有进入贷款办理点的人员都必须自觉接受办理点工作人员的体温监测和佩戴口罩。
附件:
1.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
2. 个人信用记录、个人征信的解释级违约还款的后果
3. 镇雄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材料清单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操作流程
5.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镇雄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
一、支付宝功能与优点
功能:支付宝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与65家机构、银行等金融体系建立资金的互通。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账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
优点:学生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还款,不受地域限制、不受时间限制、无手续费。
二、支付宝操作
(一)账户开立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时,国家开发银行相关系统会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并将账户名打印在合同上。此时账户并未开通,请于2-7天后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进行支付宝账号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
注:1. 支付宝账户密码默认为学生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之后的剩余部分(如身份证号为:110110199009011234,则密码为:199009011234),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
2. 如5天后仍无法正常登录支付宝账户,可联系高校/(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支付宝账号认证
为保证账户资金安全,必须 “实名认证”。通过“实名认证”后,才可以使用或提前支付宝账户中剩余的助学贷款。
打开www.alipay.com或www.zhifubao.com,登录支付宝账户,可以通过“卡通认证”或“普通方式认证”两种方式完成实名认证。
卡通认证:
(演示网址:http://abc.alipay.com/show-how/accountCertifyApply.html#s1-1-1)
1.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点击“填写认证信息”→选择通过“支付宝卡通”来进行实名认证(推荐)→点击“立即申请”→选择所在地区和银行(以工行为例)→有网上和柜台签约两种方式(以选择网上签约为例)→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点击“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签约”→在工行网站填写卡号和验证码并提交→确认预留信息,并点击“确定”→输入电子口令卡密及个人网银登录密码,同意协议即可。
2.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点击“卡通”→点击“马上激活”→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立即激活”即可完成认证。
普通方式认证:演示网址http://abc.alipay.com/show-how/accountCertifyApply.html#s2-1-1):
1.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点击“填写认证信息”按钮→选择“通过确认银行汇款金额的方式进行实名认证”→填写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点击“提交”→填写相关认证信息(包括本人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仔细核对提交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1-2个工作日后,查询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并登录支付宝网站。
2. 1-2个工作日后,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 →点击“输入汇款金额”按钮→输入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非银行卡余额),并点击“确认”即可完成认证。
(三)支付宝账号提现
1.登录www.alipay.com ,点击“我的支付宝”下面的“提现” →点击“提现”:
1)情况一:如果在支付宝账户里未登记银行账号,系统先会提醒您填写您的银行账号。
2)情况二:如果您已经设置过提现银行账户可以直接点击选择银行账户进行提现,输入提现的金额,或者点击添加银行账户,添加其它新的银行账户进行提现。
2.进入设置银行账号→填写自己正确的银行信息并按规定填写→填写完毕保存账户信息。
提现支持银行:工行、农行、招行、建行、深发、兴业、浦发、民生、广发、交行、光大、中信、中国银行(除广东省深圳市)的账户提现。
3.填写好信息后→点击“申请提现”→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提现申请成功提交,请耐心等待款项到账。
(四)充值还款
1.登录www.alipay.com→我的支付宝→立即充值→给本账户充值,目前支付宝有17家网上银行通道可供您充值的选择:工行、农行、招行、建行、兴业、浦发、广发、深发、民生、交通、中信、光大、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
2.核对您的充值金额与所选择的网上银行,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3.更多充值方式可查询支付宝相关网站http://abc.alipay.com/inpour.html。
备注:详细的操作步骤可以登录:http://www.alipay.com/ 点击右上角的“帮助中心”进行查询。或拨打支付宝24小时服务热线:0571-88156688
附件2:
违约还款的后果及个人信用记录
个人征信的解释
一、什么是个人信用记录?
个人信用记录是笔无形的财富,除了赢得好名声外,其最大的好处是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可以用作向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为个人方便快捷优惠的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提供帮助。开发银行为每一位借款学生都建立了个人信用记录,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将同学们的个人信用记录定期报送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拥有个人信用记录以后,相当于建立了一个个人的信用档案,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收集在个人信用记录中,为你积累信用财富。
同学们,“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是职业生涯里最耀眼的名片。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抹不去的污点,请同学们切记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
二、什么是个人征信系统?
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系统。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违约行为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只要违约学生毕业后有了工作,在银行开办了工资账户,他的信用信息就会在个人征信系统里留下记录,很容易就能被找到。另外,所有借款学生的相关信息也将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中,并成为其今后办理信贷业务的重要考虑因素。
三、助学贷款违约有什么后果?
(一)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二)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将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如:①限制您办理信用卡;②限制一切与金融贷款相关的业务(如: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小额贷款、创业贷款等);③限制出国;④限制购买飞机票、火车票、船票;⑤限制进入高档酒店及高档消费场所消费等,给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重大损失。
2.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在同学们最困难的时候,是政府和银行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同学们完成学业。同学们应该恪守诚信,在毕业后履行还款义务,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同时也为个人积累信用财富。
附件3:
镇雄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材料清单
一、首贷所需材料
需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不用盖章,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户籍所在乡镇办理点办理助学贷款合同。
提交的证件: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提供学生证或者学信网申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提交的材料: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提供学生证或者学信网申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4.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此表系统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时会一并导出。
二、续贷所需材料(现场办理)
需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不用盖章,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前往户籍所在乡镇办理点办理助学贷款合同。
提交的证件:1.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提交的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不需要盖章)
温馨提示:远程续贷学生无需提交任何证件和材料。
三、专升本或本科考研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生续贷所需材料
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在7月30日前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均可来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成功后方可进行续贷申请。
四、注意事项
(一)经办人核实办理人的身份,确认其是借款学生本人或是共同借款人本人,第三方不得代替签字。
(二)支付宝和密码在首贷办理时的《受理证明》下方,支付宝用户名在合同上。
附件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操作流程
学生在线登录地址:https://www.csls.cdb.com.cn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注:学生可采用账号密码登录,也可采取手机号登录。
手机登录注意事项:
a.同一个手机号每天发送验证码次数限制在5次,超过次数后,需明天再操作。
b.验证码收到后,有效期5分钟,过期失效。
c.验证码收到后,在有效期内,输入次数错误超过3次,验证码失效。
2.登录在线系统后,点击‘申请贷款’
3.续贷学生点击‘申请贷款’,会弹出短信验证界面。
注:该步操作为强制性操作,确保学生操作手机号码与系统所留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后续贷款申请成功短信和回执验证码短信均发送到该手机号码。
4.通过验证后点击“确定”会进入续贷申请界面
注:该部分内容学生进行贷款金额填写、贷款年限选择、续贷申明填写(务必按要求填写,填写内容不适或不合要求可由县资助中心老师将该学生本次申请审核退回),其它项为系统自动取值。
5.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界面。
注:选择共同借款人,系统会自动载入您的历史共同借款人,此时学生可以选择历史共同借款人中的一位,如果想新增一位共同借款人需要到资助中心现场新增。其他项为系统自动取值。
6.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对贷款资料进行确认。
7.确认贷款资料无误,点击“下一步”提交贷款材料,系统弹出“贷款申请资料保存成功”,并提示贷款签订方式选择。
注:如果资助中心开通远程受理后,会出现“请选择您的贷款签订方式”,续贷学生可以选择现场受理,还是网上签订合同。如果资助中心尚未开通电子化和远程受理,仅会出现“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8.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弹出远程受理协议页面。
注:点击拒绝后则返回“请选择您的贷款签订方式”,续贷学生可以重新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进行线下办理。
注:合同预览(部分截取),点击“确定”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
10.系统弹出“身份认证授权”窗口,自动生成该笔贷款申请支付宝身份验证所需二维码。
注:使用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并开展身份认证期间,要保持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身份认证窗口保持前台开启状态。
11.学生需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
12.扫描完成后,自动跳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实人认证专用通道,学生需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身份认证授权
13.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认证后,返回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
注:如身份认证失败,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a.认证失败合同卡片上会有提示可点击按钮重新选择。
b.退出当前窗口,点击合同卡片上的“待网上签订合同”按钮重新走一遍流程。
c.为了防止续贷学生重复生成大量二维码数据造成系统拥堵,二维码生成时间间隔2分钟以上。
确实无法通过身份验证,学生可选取“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进行线下贷款办理操作。
14. 身份认证完成
15. 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卡片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耐心等待老师审批受理即可。
注:
a.因为个人原因想转为现场签订合同或修改贷款申请信息,可以点击X图标删除贷款申请,重新申请贷款。
b.远程贷款申请无需导出申请表,无需到现场资助中心办理。
c.如需修改贷款合同,进入我的贷款功能,会显示用户所有贷款合同卡片。
找到申请贷款合同的卡片修改贷款申请信息。也可通过修改重新选择签订方式。
16. 贷款申请进度查询
申请完贷款后,首页会显示贷款进度条,显示该贷款申请的进度,申请进度主要有5个节点分别为:在线提交、现场受理、审批中、审批通过、发放到高校。
当县资助中心老师审核成功后,会给续贷学生发送贷款办理成功与回执验证码短信,续贷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

更多新的招聘、考试信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yn2553
或长按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