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关于环境保护宣传文化长廊项目请示

时间:2021-07-07 16:05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一、项目名称:环境保护宣传文化长廊项目

二、采购方式:按单位内控制度执行

三、采购项目的承接标准:

  (一)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较强,需有国家认证资质的宣传单位。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本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凡涉及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均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为准,不得擅自增减或修改。

四、采购服务

(一)采购主要内容:

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内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文化长廊的建设。

  (二)采购数量:一项

  (三)采购预算:共计23万元,所需资金计划从2021年市级预算安排的“宣传环保教育经费”中列支7万元、2021年区级财政实拨的cop15宣传经费中列支16万元、共计列支23万元目录代码:B1201,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辅助性服务

五、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验收要求:

依法设立登记,具备相关资质,且能按时完成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创新方式方法,拓展载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态环境宣传,不断提高环境宣教能力和水平,引导民众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民众形成绿水法制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和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六、服务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七、服务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八、以上信息真实、完备,项目想法成熟,具备录入系统,走审批流程的条件,不存在后期反复修改等问题。

经办人:邹浩

联系电话:63175955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021年6月4日

 

便函〔2021〕1973号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回复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环境保护宣传文化长廊项目购买计划的函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予以审核环境保护宣传文化长廊项目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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