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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政府出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时间:2021-07-07 14:02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政府出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办事指南(简版)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受理范围
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使用政府性资金采取直接投入和资本金投入方式在昭通市行政区域内、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纳入各级行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政府类投资项目(政府性资金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二、批复条件
(一)予以批复的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
4.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5.项目为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
6.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相关报件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
(二)不予批复的情形
1.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不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
4.项目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
5.不是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
6.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7.相关报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
三、受理形式
(一)窗口受理
办理地点:昭通市昭阳区锁营路283号“市民之家”市级服务大厅3楼东区3号窗口(北部新区市公安局斜对面、市档案局正对面)。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网络受理
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该事项仅在网上完成受理)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1 |
县级项目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请示文件或市级项目由市级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请示文件 |
电子版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
|
2 |
电子版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材料补齐补正、专家评审、修改文本和咨询公司出具评审报告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材料补齐补正、专家评审、修改文本和咨询公司出具评审报告时限不计算在内)。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批复决定及送达方式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结果将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
办理结果:对予以批复的项目,办理批复文件。对不予批复的项目,下发《不予批复决定书》。
送达方式:申请人可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使用已注册用户名进行登陆下载,可在昭通市政务协同办公网下载,可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昭通市“市民之家”三楼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取件,或委托昭通市“市民之家”市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邮寄送达。(邮寄委托咨询电话:0870-2126033)
八、咨询
窗口咨询。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锁营路283号“市民之家”市级服务大厅3楼南区17-22号窗口(北部新区市公安局斜对面、市档案局正对面)
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0-2160325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昭通市“市民之家”一楼大厅未办结事项投诉窗口
电话投诉:0870-2241346(昭通市“市民之家”总投诉电话)
13政府出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办事指南(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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