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关于2021年7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1-07-07 13:47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关于2021年7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870-4129328

通讯地址: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                邮  编:657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永善县务基锦屏马家湾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永环审〔20219

20217月9

附:关于永善县务基锦屏马家湾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永环审[2021] 9号 永善县务基锦屏马家湾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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