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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1-07-07 12:00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2020年8月3日至8月30日,市审计局对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共反馈问题3个。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投资完成额不实110.72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项目投资完成额110.72万元不实问题,项目建设单位云南汇工公司已将资金上缴县级财政(详见附件1)。
(二)监理单位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单位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认真审核中间结算资料,存在部分中间结算的计量计价与实际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中间结算的计量计价与实际不符情况,已督促监理、造价等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再次核算,多计的量已在后期申报的工程进度产值确认表中全部扣除(附件2)。
(三)关于监理单位未按合同履职,未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项目业主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对监理进行处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工程监管组于2021年4月8日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召开整改工作会议(附件3),在约谈参建单位的同时,对监理单位审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报的每期形象进度期数、审减情况进行统计,与参建单位核实确认后,按照“监理合同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目标管理控制要求——7.各主要控制目标要求及处罚规定—(4)—对施工单位虚报、瞒报工程量未严格审核把关的,对监理单位处予1万元/次的罚款。”的约定对监理单位处予1万元/次的罚款,并发出处罚决定书,在结算支付时予以扣除。
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举一反三,规范有序推进卯家湾安置区工程扫尾,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附件: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6.29.pdf
鲁甸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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