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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时间:2021-07-07 10:03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个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依法注销“总质量4.5吨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注销后,若在“云南省道路运输数据管理平台”该业户名下无其他车辆,则一并注销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后的证件均为无效证件。
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各道路运输企业、单位、个人如无异议,个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依法作出注销处理。
附件:1.总质量4.5吨以下注销车辆信息(业户名称为个人)
2.总质量4.5吨以下注销车辆信息(业户名称为公司)
个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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