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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25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时间:2021-06-30 17:02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永善溪洛渡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等25户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
由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永善溪洛渡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等25户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涉嫌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企业信用监管、日常抽查等工作中调查发现,永善溪洛渡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等25户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存在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企业年报信息一年以上或在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相关违法情况。且根据相关证据证实,永善溪洛渡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等25户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六十八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拟对永善溪洛渡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等25户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部门: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0-3059315、0870-3059330
附件:拟吊销25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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