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临翔区2021年主要河流、水电站实行防汛责任制的通告

时间:2021-06-30 10:59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临沧市临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临翔区2021年主要河流、水电站实行防汛责任制的通告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责任重大。为切实加强防汛抗洪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汛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有关规定,现将临翔区主要河流、水电站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83—2122555,(传真2122555)。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职责要求,逐级落实重点防洪工程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防汛工作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防汛保安全的重任,扎实有效地抓紧做好汛前的各项准备和防汛指挥调度工作,防患于未然,力求使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严明防汛工作纪律,严格实行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脱离岗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若行政责任人变动,不再另行发文,自行递补。

  附件1.临翔区2021年南汀河临翔区段防汛责任人.docx

    2.临翔区2021年主要河流防汛责任人名单.docx

    3.临翔区2021年乡级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行政责任人名单.docx

    4.临翔区2021年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docx

  

  临沧市临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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