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时间:2021-06-28 10:23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有关政策要求,经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现将决定废止文件及原因公告如下:
一、《关于印发<丽江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丽发改价认〔2014〕41号)。废止原因:文件已过了有效期,因此决定废止该文件。
二、《关于印发<丽江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丽发改价格〔2017〕171号)。废止原因:由于政策调整,根据《云南省政府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由省级制定规则,州市制定标准,因此决定废止该文件。
附件:1.关于印发《丽江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2.关于印发《丽江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年6月22日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下载:

更多新的招聘、考试信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yn2553
或长按二维码关注
上一篇上一篇:丽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关于采购肥料询价的公告
下一篇下一篇:丽江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