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时间:2021-06-23 11:51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2021年度高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复习、休息、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镇雄县考区施考方案,现将我县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噪时间

2021年6月6日12时—6月9日18时

二、禁止行为

1、禁止城区所有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应急抢修、抢险除外)。

2、禁止宾馆、酒店等考生住宿地及周围产生噪声污染。

3、禁止开展娱乐、集会、健身、广场舞等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4、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喇叭高声宣传、播放音乐等行为产生噪声污染。

5、禁止居民区内从事服务或加工作业等产生噪声污染。

6、禁止机动车辆鸣号等产生噪声污染。

7、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8、禁止挖掘破道、装饰装修等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9、禁止餐饮行业产生噪声污染。

1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噪声污染。

11、禁止生日庆典、婚丧嫁娶等产生噪声污染。

12、禁止使用低空民用飞行器(物)产生噪声污染。

13、其它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高考期间,我单位将联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禁止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12319

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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