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五华区新建居住项目基本公共服务细则》

时间:2021-05-31 17:35 来源: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及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5月25日发布《五华区新建居住项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报审暂行管理办法》(第1号)通告等相关规定和内容,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就五华区新建居住项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报审暂行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听证。听证会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9:30在五华区级机关大楼409会议室举行。

二、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陈俊 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委员:

马晓宇 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赵德军 五华区发改局副局长

(三)决策发言人:

张波 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王 达 五华区司法局

朱金辉 五华区政府目督办

(五)听证记录人:

毕仁凤 昆明云奕速记技术有限公司

(六)听证代表:

马晔   人大代表

向阳   政协委员

许 红 律师(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田金山 西翥街道办事处

李志强 护国街道办事处

张劲松 大观街道办事处

李林涛 丰宁街道办事处

张 潇 黑林铺街道办事处

龙春国 龙翔街道办事处

李文韬 五华区民政局

樊兴友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蒋志坚 五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寸博宇 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邵敏捷 紫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供公司

邴国涛 昆明市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张子州 上海水石云南分公司

李俊超 云南融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王晨牧 云南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施彦康 云南蓝光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 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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