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大棚房” 敢于动真碰硬

时间:2019-05-05 08:59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临沧按照“回头查、深入查、彻底查”和严字当头,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的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行动。目前,全市完成整改个数71个,完成个数占比100%,完成整改面积占比100%,完成复垦面积占比100%。

临沧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大棚房”清理整治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县(区)政府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成立由市长和副市长牵头,市国土、农业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8个督导组,挂钩督导各县(区)的整改工作。召开调度会、专题会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按时序推进,确保整改出实效。

精准施策,突出重点抓整治行动。以“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为原则,针对利用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做到有棚必进,逢棚必查,坚持滚动排查、滚动推进,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按照中央、省指导性文件要求,准确定性、区分类型、分类处置,并建立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对标准把握不准的,多部门进行联合研判,按照农地农用的根本原则,对能整改的,按照有关政策实施整改;对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查出必追;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层层签订责任书,及时转发国家、省关于“大棚房”清理整治整改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印发《临沧市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清理整改时限和相关工作要求,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大棚房”清理整治整改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大棚房”问题整改销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安排部署全市“大棚房”清理整治整改工作。各县(区)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整合县(区)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分类整改的办法,扎实推进整改。加强市级相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协调,建立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建立日通报制度,形成“比赶超”的整改氛围。同时,加强督导问责,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严格按时间节点督促工作进度。

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整改行动,临沧做到边整改边排查,不仅对违法占用耕地的非农业经营性行为严肃整治整改,还对农地非农化及其他土地违法行为一并排查整治整改。其间共发现违法违规用地问题15个,各县(区)一并纳入整治整改,拆除复垦土地面积32.24亩。各县(区)按照以乡(镇)、村自查排查为基础,以国家、省下发大棚房疑似图斑为参考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属于“大棚房”范围的坚决整治整改,属于违法违规用地的纳入日常执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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