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

时间:2019-03-30 13:32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公告》(20191号)的规定,现将我201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有关事宜告如下:

一、对用人单位违反年审规定的敬告

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实施以来通过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制度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对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精神,对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年审期间,广大用人单位按照年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如实申报了年审数据,但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未参审或逾期参审,部分用人单位虽然参审,但未如实申报劳动用工数据。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石林县人社局敬告上述按规定应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但未参加或未如实申报劳动用工数据的用人单位,请主动向管辖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说明情况,根据要求提供资料,接受处罚,并按时参加201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年审对象和内容

(一)年审对象:行政区域内2018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二)年审内容: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企业重点审查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工资支付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在此基础上,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重点审查内容还包括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情况;建设领域用人单位重点审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等情况;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审查编外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等情况。

、年审管辖

(一)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范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经国家、省、市级其他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

(二)各乡镇、街道负责年审的范围:行政辖区内所有存在用工行为的单位。

、年审时间和方式

(一)年审数据申报时间:20193月1日至20196月30日。

(二)年审方式:网上年审。

(三)年审程序:

1.用人单位可选择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或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也可扫描昆明劳动保障监察二维码进入“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按照“年审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单位和职工2018年度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等年审数据;

2.用人单位将申报的年审数据上传至“年审信息系统”;

3.年审信息系统”根据年审管辖范围自动将用人单位填报好的年审数据传送至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年审数据进行审查,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相关规定

(一)年审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96月30日)前“年审信息系统”收到用人单位第一次上传年审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二)至年审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96月30日)“年审信息系统”尚未收到用人单位年审数据或年审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96月30日)后收到用人单位上传年审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按《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根据《云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规定,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B级;连续三年以上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C级。

(四)用人单位不如实填写年审数据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年审信息系统”是否收到用人单位年审数据和收到的时间以“年审信息系统”出具的证明为准(此证明用人单位可自行打印)。

相关事宜

(一)用人单位首次登陆“年审信息系统”时需要注册、设置密码,注册成功后方可录入数据。网上年审系统的注册、填报、上传不需任何费用,也不需购买密钥等,完全免费。已参加过上年度网上年审数据申报的用人单位,按照本通告的年审程序填报2018年度年审数据即可(填报数据时,可通过“年审信息系统”提取上年度数据进行修改、补充)。

(二)2018年内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需在“年审信息系统”单位备注信息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中就单位成立时间等情况作出说明。

(三)2018年内无经营、无用工的用人单位,需在“年审信息系统”单位备注信息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中就无经营、无用工情况作出说明。

(四)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参审用人单位,注册时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注册;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已参审单位,使用原组织机构代码登录系统,登录后修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原组织机构代码登录;使用临时代码用人单位,在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仍使用临时代码登录年审系统。

(五)“年审系统”操作手册、指标说明请至“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的“年审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用户手册”下载使用。操作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管辖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

(六)年审业务咨询联系

1.石林县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业务咨询电话:67797338

2.年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670-2777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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