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补充招聘

时间:2020-08-20 16:10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2020年普洱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基层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普洱市教育体育系统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282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方式

普通教师岗位专项招聘补充招聘282人,其中:幼儿园5人、新改扩建高中216人、普通高中53人、特殊教育学校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招聘任务分学段下达到县(区),招聘完成后由市、县(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均衡配置教师需求再安排到学校的具体工作岗位。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此次补充招聘。

       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方式,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二)符合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人员,按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发放补贴30000元,补助由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发放。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招聘后按《转发关于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113号)文件执行。

(三)本次补充招聘到县(区)及县以下基础教育学校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放在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四)聘用人员可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叠加享受普洱市人才支持政策。本次专项招聘的人员符合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事业专项人才范围的,可叠加享受事业人才专项的政策支持。

(六)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划定成绩合格线,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招聘程序。

(七)合并招聘多人的岗位,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选择岗位。

享受以上政策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合同履行相应义务。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其他可以报考人员情形

非全日制在读学生可以以已取得的学历资格报考;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2019年1月1日以后),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均不在报考范围。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8:30—8月31日18:00

2.考生报名需提供材料

(1)现场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承诺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电子版彩色照片(小一寸GPG格式,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

(2)2018年、2019年毕业的考生提供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考生档案保留或托管证明原件或未就业证明。

(3)2020年的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先报考,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4)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同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提供疫情防控云南健康码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相关材料及证件。

4.报名地址:

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思茅区学苑路7号,行政楼三楼办公室。

思茅区教育体育局:⑴报考思茅一中岗位的考生,请到思茅区顺城街23号思茅一中办公楼一楼107室;(2)报考普洱二中岗位的考生,请到思茅区普洱大道9号,教学楼5楼。

墨江县教育体育局:墨江县联珠镇哈尼大道17号政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景东县教育体育局:景东县锦屏镇大草地社区银生中学旁(景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景谷县教育体育局:景谷县威远镇益智路120号(景谷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镇沅县教育体育局:镇沅县学海路,镇沅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

江城县教育体育局:江城县勐烈镇滨河路48号(江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澜沧县教师发展中心一楼)。

孟连县教育体育局:孟连县建设西路4号(孟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西盟县教育体育局:西盟县兴盟路332号(西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5.笔试费用: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考需进行笔试岗位的考生须缴纳笔试考试费,每人50元,现场缴费。

(三)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在普洱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3.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如实提供个人报考信息,若因考生所提供的报考信息与本人不一致、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无法参加后续考试录用等各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参加笔试考试考生,需由所报考的单位初审合格后才能参加笔试考试,同时现场缴纳考试费用后方可参加笔试考试。

(四)资格审核

由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考需进行笔试岗位且按规定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0年9月3日-4日,由考生在笔试现场报名时所提供的邮箱中查收并打印准考证,邮箱收到准考证的考生请短信或邮箱信息回复现场报名招聘单位进行信息确认,如若没有收到准考证,请及时致电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询问。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9月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待现场笔试报名结束后,统一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笔试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将公布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于9月11日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需要查分的考生,在2020年9月15日12:00前由县、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3.笔试考试不指定教材,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教师的素质和能力。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出示云南健康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规违纪处理。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面试

1.资格复审时间:9月17-21日

2.面试时间:2020年9月22—23日

3.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问答等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与后续招聘的人员。具体面试工作由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及上,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胜出的原则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如体检不合格者或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县(区)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十、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事项

在补充招聘过程中,因考察、体检、公示环节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含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在有关部门签发聘用通知书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普洱市教育体育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直接拨打所报考县(区)岗位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号码。

0879-213857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0879-3023603(思茅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4232870(墨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6221820(景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5118662(景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5813451(镇沅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3723330(江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7233090(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8723910(孟连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8342037(西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2200826(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

监督电话:普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9—2123730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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