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街道党建工作辅助性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0-07-24 09:58 来源: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金碧街道党建工作辅助性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党建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结合街道实际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辅助性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考选结合,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党建工作辅助性工作人员4名(2男2女),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考确认人数不足则削减招聘计划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即1985年6月30日至2002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要求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文字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突出,中文专业、文秘专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中共党员,热爱党务工作,有党务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所聘人员必须服从街道、昆明西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管理,不得在外从事兼职工作,有固定工作的须辞去原单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者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8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2.报名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坝路87号金碧街道一楼为民服务中心大厅。

3.咨询电话:0871—66269117(潘老师)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6个月内)半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4)所在党组织出具政治鉴定意见;

(5)单位在职人员,用人单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应聘者报名时需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应聘报名表》(粘贴近照)、《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主要以报名材料为准,对提交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及成绩公示

面试由金碧街道党工委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整个过程在街道纪工委的监督下进行。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体检及结果公示

1.面试成绩公示无异议的,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5.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及薪资福利

1.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昆明西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金碧街道党工委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工作;试用期2个月。

2.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西山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西山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工资待遇标准(试行)》规定,待遇标准为4271元月/人(含岗位应付工资,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等),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办理五项社会保险。保险的参保标准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公布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调整(如劳务费用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应发工资)。

3.聘用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具体管理,定期对党建工作辅助性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议,评议不合格的,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聘用人员本人的。

(二)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监督电话:金碧街道纪工委  0871-66062276

 

中共西山区金碧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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