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双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

时间:2020-04-30 16:09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要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97号)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便签〔2020〕139号)文件精神,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双江自治县2020年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工作,结合各基层单位申报情况,现将岗位需求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求情况

按照《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的程序步骤要求,通过向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征集,2020年我县总计有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岗位14个,其中,沙河乡8个,勐库镇2个,大文乡4个。具体需求岗位、人数和专业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申报以上需求岗位的范围对象为:县及县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申报程序

以上需求信息发布后,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填写申请登记表。县及县以上符合申报对象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自愿原则,由个人填写《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上级人社局、县人社局各一份,经所在单位批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市直单位报市人社局、县级单位报县人社局。

(二)落实服务岗位。根据申请人服务意向和岗位需求情况,市直事业单位申请人员由市人社局与县人社局联系落实到基层服务相关事宜,县级事业单位申请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与服务需求单位联系落实到基层服务相关事宜。

(三)签订服务协议。市、县人社局联系落实岗位后,及时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携带《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申请登记表》、身份证、职称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证、学历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县人社局接洽,并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一式四份,申请人、服务单位、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县人社局各执一份),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期限、服务单位与申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

(四)办理离岗手续。申请人签订协议后,凭《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申请登记表》和服务协议回原单位办理离岗手续。

       四、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97号)文件规定,自愿到我县基层(各乡镇)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岗位补贴方面。自愿到乡(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服务工作,到乡(镇)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从到乡镇服务之日起,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申请人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县人社局汇总本县情况,于2020年12月15日前,会同县财政局填报《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期满人员名册》(见附件4),上报市人社局汇总全市情况后,统一上报省人社厅。服务期限为2年的,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核发2年的工作岗位补贴;服务期限超过2年的,从第3年起,每满1年核发一次岗位补贴。

(二)职称晋升方面。到基层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在服务期间,涉及职称晋升的,由原单位办理推荐申报手续,其服务期间的业绩情况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业绩条件。 

       五、履职考核管理

(一)到基层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在服务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反馈原单位存档。

(二)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写《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考核鉴定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县人社局一份、反馈原单位一份);服务期超过2年的,从第3年起,每满1年,由县人社局填报一次考核鉴定表。

       六、业务咨询和联系方式

以上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双江自治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联系人:杨连红,联系电话:0883-7621240 。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注:相关附件请在原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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