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怒江州中心血站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20-04-02 15:04 来源:怒江州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2020年怒江州中心血站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怒江州中心血站于2002年8月9日正式成立。隶属于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州唯一一家采供血机构,负责全州采供血工作,指导各级医疗单位临床输血技术培训,负责血液安全监管。多年来,怒江州中心血站干部职工秉承“以质量为生命、以献血者为‘上帝’”的服务理念,本着“全心全意”的工作精神,努力推动怒江州输血事业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服务,赢得了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保障了全州54万人的医疗临床用血。2019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对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西单图书大厦采血组等共计304个采血班组予以通报表扬,怒江州中心血站采血班组榜上有名。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经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怒江州中心血站计划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后出生(含1985年)。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1)报名人员须为全日制教育二本及以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及符合引进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引进岗位(见下表)

岗位名称

引进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具体专业

引进范围(省内或全国)

其它条件要求

检验科岗位

2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自然科学

医学技术类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

全国

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成分科岗位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自然科学

公共卫生计生与预防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卫生监督、预防医学

全国

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二、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怒江州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怒江州中心血站”)公开发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7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网络报名邮箱:19863426@qq.com。邮件文件名根据报名岗位名称统一命名为:“检验科岗位+姓名”或“成分科岗位+姓名”。

现场报名地点:怒江州中心血站(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江西康复路22号州人民医院内)。

(二)报名要求

网络报名需提供:本人简历(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简历和上述网络报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审核

怒江州中心血站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相关资料并及时告知审核结果。网络报名审核从提交报名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审核结果;现场报名审核由工作人员现场反馈审核结果。

四、考核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以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方式: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五、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怒江州中心血站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六、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必须提供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聘用程序。

七、体检及聘用

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后,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与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合同的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引进的卫生技术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均统一纳入怒江州卫生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待遇。

九、纪律

用人单位在引进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引进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参加考核测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86-3630810

联系人:张老师 18608867860

邱老师 15087291129

 

怒江州中心血站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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