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梁河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

时间:2019-11-26 10:14 来源:梁河葫芦丝之乡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梁河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

为畅通优秀人才到村(社区)任职渠道,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业化管理,整体优化提升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结合梁河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组织推荐、个人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选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共5名。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20日后出生);

3.文化程度: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份要求:具有一年以上党龄的中共正式党员。计算党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时间保证,无前科劣迹、失信、违纪违法等影响履职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涉黑涉恶,存在“村霸”行为,参与聚众赌博,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农村(社区)正常工作的;

2.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3.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体检、确定拟选聘人员、公示和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梁河县委组织部(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13号县委4楼)。咨询电话:0692-6162307。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梁河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梁河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4)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白底免冠小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5.资格审查:根据选聘职位和报名条件,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年龄、学历、身份等报考资格条件。

6.准考证领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2月5日14:30-17:30到梁河县委组织部组织股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比例要求: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比例如达不到1:3,选聘人数由梁河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知应会的相关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2019年12月6日8:3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并列名次一并纳入)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委组织部于12月中旬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与参加面试人选一致。经历业绩评价由梁河县委组织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评价组进行综合评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按要求提供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将视为无相关经历业绩)。

(四)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经历业绩评价占30%的权重计算确定。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任职资格联审对象,由梁河县资格联审小组负责实施,根据联审结果,对存在受过刑事处罚、“村霸”、涉黑涉恶、具有吸毒史等问题的,取消选聘资格。资格联审合格的作为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梁河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进行,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

体检。体检由梁河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同步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存在吸毒行为的,一律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因体检出现自动弃权或不合格的,递补方案由梁河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梁河葫芦丝之乡网、梁河党旗红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使用管理和待遇保障

使用管理。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职业化管理,实行全脱产工作、全日制履职,并按照《梁河县农村基层组织及在职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梁办发〔2018〕14号),纳入村(社区)干部统一考核。选聘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县委组织部安排在乡(镇)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岗锻炼。结合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等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时,选派公开选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村(社区)任职,任期与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任期一致。任期届满,按相关规定正常参加选举。

待遇保障。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相关待遇按照《关于建立梁河县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实施,基本待遇为7000元/人/月(其中月基本报酬5600元、月绩效补贴1400元)。按照“一年一考核、一年一兑现”原则,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月绩效补贴,并按规定享受所在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其他保障为:对自愿参加养老保险且缴纳标准超过每人每年2000元的,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定额补助;每年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每年安排进行一次体检;对正常离任的,按照“2400元×任职年限”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六、有关要求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2.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公开选聘中若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4.在公开选聘工作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体检等环节无法联系其本人,按报考人员自动弃权处理。

5.本公告由梁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梁河县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21日

注:相关附件请在原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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