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招聘合同制招商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19-09-27 09:15 来源:昆明就业服务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为进一步充实昆明市招商引资工作队伍,提升专业化招商团队水平,经研究决定,昆明市投资促进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引资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专门从事昆明市投资环境营销宣传、招商活动组织策划和投资项目推介跟进的投资促进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国内区域投资促进工作,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统筹推进昆明市面向南亚东南亚经济往来和国内外经济合作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合同制招商辅助人员共2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为:

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专业

岗位要求

岗位1

16

不限

本科

不限

1、有较强的责任心与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2、文字功底较好,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3、熟练操作计算机,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在校从事过社团、学生会等学生工作者优先;

5、有驾照者优先。

岗位2

2

不限

本科

计算机类

1、熟悉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管理工作;

2、有编辑、新闻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3

2

不限

本科

会计、财务类

1、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善于学习;

2、有会计资格证者优先。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在原单位未解除工作关系或用工合同未到期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6.有其它不适宜担任招聘职位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

2.报名地址:昆明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

3.报名材料: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要求用袋装好,袋子及照片背面均写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名时出示原件审核,并收取复印件;

(3)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4)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权重。

内容包括经济、中文、外语、计算机相关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人员与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降低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政审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政审考察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将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昆明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薪酬福利

拟聘用人员应发工资为4650元/月(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及“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咨询电话:63352309、6332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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