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3-02-06 13:41 来源:墨江县人民政府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人员,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三年。

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招聘条件

1.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墨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应聘者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墨江县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四)面试录用:由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人员进行集中计算机操作测试,择优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体检合格聘用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墨江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方案有关规定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9号)最低工资标准。

1.按规定缴纳五险,薪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薪资待遇2100元/月(含公益性岗位补贴);

3.试用期满合格后,薪资待遇2300元/月(含公益性岗位补贴);

联系人:李海波,电话:0879-423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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