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编外人员的招聘公告

时间:2023-01-14 13:41 来源:滕森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编外人员的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派遣到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卫生监督执法辅助人员,1人。

(一)薪资待遇

一经录用与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为44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律,讲规矩,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工作;

2.性别不限,年龄18-30周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类别为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护理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类别具体参照2023年国家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等接受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尿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求职报名表》。

2.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市东方路林业和草原局上行100米)。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875-5135718、19995856427。

2.网络报名

(1)关注“腾森人力资源服务”公众号,点击菜单“求职报名”,获取《求职报名表》;

(2)添加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19995856427,获取《求职报名表》。

(3)统一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命名“应聘岗位+姓名”,发至公司微信19995856427。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工作负责人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两部分,占比分别为笔试50%,面试50%,最后成绩将由两部分成绩比例合成。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执法知识、工作职责等知识,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1:2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直接面试或等额面试时,面试分数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

最终考试成绩可在“腾森人力资源服务”公众号或公司现场进行查询。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出来后,由个人将体检报告送交至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尿检、政审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尿检,并将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毒品尿液检测报告,统一提交至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尿检、政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若当中有不合格者,不准予进入公示环节,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位重新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最终经笔试、面试、体检、尿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拟聘用人选在公示阶段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或自动放弃,则按综合成绩排名进位列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的规章制度,服从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的管理。

(二)聘用后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聘用期间违反管理规定的,经用工单位研究决定,退回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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