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学院2021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1-07-24 17:02 来源:保山学院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保山学院2021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时间计算至2021年7月30日)。

以下人员不得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21年保山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保山学院网站(http://www.bsnc.cn)查询(附件1)。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需要填写《保山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和保山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发送至保山学院人事处邮箱。(注意:请将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100KB以内图片形式按顺序插入附件2中相应位置。提交时请在邮件“主题”填写“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如:“FB2021201+张三”。未按要求提交不予审核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考生实际报名时间以系统显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bsxyrsc@126.com

报名咨询电话:0875-2864718

报名联系人:鲁老师 张老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特别注意,每位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均须携带所需报名材料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认证原件。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由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人员名单于2021年8月11日在保山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再单独通知。

注意: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1年8月13日8:30至17:00到保山学院人事处(保山学院日新楼40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完成资格复审。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8:30-10:30)

2.笔试地点:保山学院(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要求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于2021年8月14日19:00以前在保山学院日新楼宣传栏进行公示,同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效或无法联系到进入面试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1.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拟定于2021年8月15日(以实际通知为准)。地点及其他要求通知进入面试考生时一并通知。

2.面试要求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入面试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达候考地点等待,迟到15分钟以上取消面试资格。

学院专业技术岗面试包括现场素质测试和专业试讲测试两部分;演播厅管理员岗位面试包括现场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现场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主要采取回答提问等多种形式进行。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专业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师基本功等,试讲测试采用微课的方式进行考核,试讲内容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相关专业课程内容自行确定,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每组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组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当日在保山学院日新楼宣传栏公布面试成绩与综合成绩。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用人单位在保山学院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九、待遇

学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购买“五险一金”;假期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保山学院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暂行)》执行。

       十、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录用。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学校纪委(纪检处)对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5-2864791(保山学院纪检处)

联系电话:0875-2864718(保山学院人事处)

学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

邮编:678000

 

保山学院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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