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时间:2021-06-24 14:48 来源:玉溪人才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西部计划云南省项目办工作部署,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州项目办)决定开展红河州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或在读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本科生应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有志于从事乡镇基层工作,有志愿奉献精神,能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名);

2.在岗及离岗西部计划志愿者;

3.现役军人;

4.已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其他不宜录取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情况。

       三、政策待遇

(一)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可享受每人每年3万元的生活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省项目办统一购买志愿者商业保险,350.00元/人/年,从省级财政配套经费中扣除;同时,志愿者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志愿者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岗位所在县市项目办协调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扣除个人社保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助不少于2000.00元/人/月。用人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宿、餐补等生活补助。

(二)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4.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四、招募名额和服务岗位

(一)招募名额

红河州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招募98人。

(二)服A务岗位

服务岗位分为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五类,具体岗位见《红河州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服务期限

志愿者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市项目办报州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

       六、招募程序

报名由红河州项目办统筹实施,笔试、面试、体检和岗前培训由岗位所在县市项目办组织开展。

(一)招募公告

招聘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公开发布。“云南青年志愿者”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做志愿”和“青春红河”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开发布。考生自行登录有关网站、公众号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和网站。6月28日9:00-7月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报考人员须进行注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网上资格审查。6月28日9:00-7月2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本次招募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2)。

3.岗位信息查询。网上报名期间,定期公布各岗位报考人数信息。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7月8日9:00至开考前在红河人才网自行打印。

(三)组织选拔

1.县级项目办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2.笔试由州项目办统一命题,岗位所在县市项目办组织开展。

(1)时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岗位所在县市,各县市考点将于7月8日前在微信公众号“青春红河”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乡村振兴、红河州“三个示范区”建设等有关政策、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志愿服务精神、基本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表达能力等方面。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于7月12日10:00后在红河人才网查询。

(5)请报考人员自行准备考试所需文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笔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场。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岗位分数从高到低排序,1:3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岗位所在县市项目办组织开展。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所服务县市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可从同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由岗位所在县市项目办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招募资格,请提前24小时致电岗位所在县市项目办说明情况。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视为诚信放弃;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自行放弃的,视为失信放弃,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果公布后,按综合成绩进入体检环节。由岗位所在县市项目办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服务单位或县级财政安排落实。

(七)公示

体检合格后,录取名单由州项目办统一在“青春红河”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八)培训派遣

公示无异议后,录取为红河州2021—2022年度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2021年8月1日前,由岗位所在县市项目办组织录取的地方项目志愿者集中培训并派遣到各服务单位。

(八)其他事项

确定录用人员在上岗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放弃协议,并出现西部计划岗位空缺,州项目办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或调剂,具体补录或调剂事项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本公告由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如出现借红河州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生提前进行健康排查。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考场,按照指引分批进入考场。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笔试及后续招募环节均需持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持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应立即开展排查并按要求纳入管理;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和人员接触,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流动,导致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募流程带来不便。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一)红河州项目办

联系人:张幼华

联系电话:0873-3730362

联系地址:蒙自市五大中心红河州青少年宫A311室

(二)县市项目办

1.蒙自市项目办

联系人:梁航晨

联系电话:0873-3812015

联系地址:蒙自市市级行政中心A区105室

2.个旧市项目办

联系人:尹文瑾

联系电话:0873-2123725

联系地址:个旧市市级行政中心11栋207室

3.开远市项目办

联系人:李如

联系电话:0873-7222526

联系地址:开远市东新路第一行政中心150室

4.弥勒市项目办

联系人:杨菲

联系电话:0873-6122319

联系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副楼4-5室

5.建水县项目办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0873-7652468

联系地址:建水县新行政中心县委大楼219团县委办公室

6.泸西县项目办

联系人:尹秘

联系电话:0873-6621323

联系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九华路县职工中心3楼团县委办公室

7.石屏县项目办

联系人:周恬

联系电话:0873-4857319

联系地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青少年宫2楼团县委办公室

8.金平县项目办

联系人:刀玉云

联系电话:0873-5221396

联系地址:金平县总工会三楼

9.元阳县项目办

联系人:陈丹露

联系电话:0873-3032065

联系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11号老公安局五楼

10.绿春县项目办

联系人:朱金友

联系电话:0873-4221384

联系地址:绿春县行政中心B幢5楼团县委办公室

11.红河县项目办

联系人:吴文进

联系电话:0873-4621540

联系地址:红河县迤萨镇三棵树街老烟草宾馆6楼团县委办公室

12.屏边县项目办

联系人:杨海

联系电话:0873-3221818

联系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卫国路老党校2楼

13.河口县项目办

联系人:韩绍文

联系电话:0873-3451319

联系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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