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8-12-07 10:00 来源: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根据工作需要,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迪庆州本地户口的待业青年。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 Word、Excel等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中文、计算机等专业毕业,具有文字写作能力的优先)。

(六)结合单位实际需要,要求招用以下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基本条件之一的人员:(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 2018年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州政府办公室(长征大道21号州政府3号楼四楼综合科)。

(三)联系人:张倩霞 联系电话:8226739

(四)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低保证明/就业失业证的,也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照片,《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评委会由州政府办相关人员组成,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评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确定聘用。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原则上1年一签,试用工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协议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调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迪庆州政府办实际,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月工资不低于迪庆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合同后,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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