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2018年边境专职辅警招聘公告

时间:2018-07-06 17:34 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治安管控专职辅警(以下简称边境专职辅警)1301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边境专职辅警1301人(男1201人、女100人),其中,分配到景洪市工作400人、勐海县工作330人、勐腊县工作571人。边境专职辅警主要协助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由公安机关与报考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

工资和“五险”的总额为每月3700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0日至2000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本地世居少数民族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保安员工作人员和基层民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按规定不能聘用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

2018年7月5日至10日(8:00—12:00,14:30—18:00)。

(二)地点

1.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边境专职辅警招聘报名及咨询点

2.勐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边境专职辅警招聘报名及咨询点

3.勐腊县人才服务中心边境专职辅警招聘报名及咨询点

4.全州各乡镇派出所、边防派出所边境专职辅警招聘报名及咨询点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以及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2018年边境专职辅警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表到报名点领取或登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务网(xsbn.gov.cn)自行下载。

六、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

七、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1日至13日(8:00—12:00,14:30—18:00)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及咨询点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原则上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女子)、1000米跑(男子)。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考录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务网(xsbn.gov.cn)、西双版纳人力资源市场网(xsbnhr.com)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州纪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补充。

 

咨询电话:0691-2168033(景洪市公安局)

0691-5173638(勐海县公安局)

0691-8873716(勐腊县公安局)

  报名表.xls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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