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18年

时间:2018-09-14 09:32 来源:曲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曲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授权曲靖市财政局(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仓储,政策性粮油、贸易粮油、粮油制品、食品、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的经营,预包装粮油制品、粮油市场、物资中转服务、房屋租赁,粮油、食品及饲料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科技信息服务、经济技术服务、科技咨询。公司内设工程设备部、粮油储备部、综合管理部、生产经营部、财务管理部五个部门,现有员工12名。根据公司管理运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基本条件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实干精神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硬本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拓展业务的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无犯罪、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5.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对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如下:

(一)粮油机械设备维护业务岗1名,限男性。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及以上;

2.具有3年以上(含3年)机械设备管理有关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粮库智能化设备维护及粮情监测业务岗1名,限男性。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及以上,应用电子技术或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水电维护业务岗1名,限男性。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中专学历及以上;

2.具有3年以上(含3年)水电维修、维护有关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电工中级(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四)粮油仓储业务岗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及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粮油质检业务岗2名,男女不限。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及以上,食品工程、农产品质量检测或化学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稻谷加工生产线运营管理岗1名,男女不限。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及以上;

2.具有5年以上(含5年)粮食加工生产管理有关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粮油产品经营销售管理岗1名,男女不限。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及以上;

2.具有5年以上(含5年)市场营销有关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综合管理岗1名,男女不限。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3年以上(含3年)文秘工作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合同管理业务岗1名,男女不限。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法律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3年以上(含3年)有关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十)会计业务岗1名,男女不限。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2.具有3年以上(含3年)有关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会计中职及以上职称。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及条件的。

(十二)其他

1.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笔试分数(百分制)加5分,封顶100分,且不受工作经验限制。

2.粮油机械设备维护业务岗、粮库智能化设备维护及粮情监测业务岗和粮油仓储业务岗3个岗位具有粮油仓储管理员证书者,笔试分数(百分制)加3分,封顶100分;粮油质检业务岗具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资质证书者,笔试分数(百分制)加3分,封顶100分。

3.粮油质检业务岗、稻谷加工生产线运营管理岗、粮油产品经营销售管理岗3个岗位属公司急需人才,报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含40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薪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薪酬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公司研究同意、本人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为2500—4500元/月,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1.发布《曲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本公告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靖公共就业服务网进行发布。

3.公告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9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上午9:00—2018年9月19日下午17:00。地点: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大厅窗口现场报名(麒麟北路18号,沃尔玛对面),报名咨询电话:0874—3290352。

2.报考比例

所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

3.报名材料

近期免冠红底半寸彩色照片5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个人简历、工作单位提供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印件及原件等招聘岗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审核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验、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对比,确定是否对应。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5.《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于报名结束后,以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考生领取。

(三)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考务组负责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和通知为准,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的公布和查询

笔试成绩由曲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的公告网站上公布,考生进入公告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笔试结束后1周内。

3.笔试成绩运用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2)粮油仓储业务招聘岗位6名,其中,男性4名,根据男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女性2名,根据女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四)面试

1.本次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考务组负责组织实施。

2.如出现竞聘人员放弃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从该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次不超过2人次,若递补2人次后,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仍未达到1:3的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3.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结束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曲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考务组,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4.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两项之和)由曲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的公告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进入规定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公布时间为面试结束后1周内。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两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需要复查的情况,及时组织复查。

2.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届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通知,请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3.如出现竞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影响体检比例的情况,从该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次不超过1人次,若递补1人次后,仍出现竞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影响体检比例的情况,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政审

1.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勤政廉政、有无违反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政审。

2.对反映有影响政审的问题经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往后递补,递补人次不超过1人次,若递补1人次后,仍出现竞聘人员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3.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可进入公司现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且通过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经本人同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者若获聘用,须在本公司通知的正式报到日之前与原所在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境外院校归国留学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有关学历(学位)认证。

(三)招聘过程中,公司将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程序,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的应聘人员将不再通知。

(四)每位应聘者只能申报1个岗位。

(五)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司可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七)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应聘者做出岗位调整。

(八)公司将建立人才备选库,所有应聘者将作为公司的储备人才,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将以加密形式保存,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不再退还。

六、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市纪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874-3122976。

(二)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及其笔试监考、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其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笔试监考官、面试考官及其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五)对违反笔试、面试规定程序的行为,由招聘领导小组责令纠正或宣告无效。

本公告由曲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曲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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