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时间:2022-12-12 15:36 来源:云南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股东现由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公司主要负责昆明南至玉溪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运营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现根据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行政文秘主管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学位证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等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行政管理或综合文秘等岗位工作经验,应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表达能力,有独立起草、撰写高质量综合性文稿工作实绩。同等条件下,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

       四、岗位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订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协助部门负责人有效地做好计划、指挥、协调、控制、激励、考核等工作,保证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负责公司各类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筹备,及各类会议的资料、记录、纪要撰写整理。

(三)负责起草公司及本部门年度、季度、月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

(四)负责股东方综合考评项目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负责与股东方对接沟通相关业务工作。

(五)负责对公司重点工作的时效性、完成质量进行督办。

(六)负责公司内部文件、资料的文字初步审核。

(七)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对接协调工作。

(八)负责招待、会议、差旅、印制等费用预算,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费用的支出管理。

(九)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待遇

(一)应聘者一经录用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并正常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岗位的年度薪酬范围在12-14万元(税前)期间。

       六、报名期限及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求职者报名时,自行下载《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电子文本),同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照片,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请求职者将以上材料统一存放到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个人姓名”发至邮箱1468506322@qq.com,等待电话通知。

注:如报名人员撰写过高质量综合性文稿或文章且公开发布或发表的,可作为报名资料附件发送到上述邮箱。

咨询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871-67151178

       七、招聘程序

(一)根据报名条件及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超过5:1比例后进入笔试测评。

(二)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试卷内容为竞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等。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三)面试: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拟聘人数: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自行放弃情形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相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

由公司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相同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在本次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公告栏公示拟录取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公示期间出现问题不予录用等情况,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无适合递补人员,公司不再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

       八、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不准弄虚作假,严禁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得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与自己关照。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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